李贞,1908年2月生,湖南省浏阳县小板桥乡人。由于父亲早逝,她6岁就被送到一个医生家里当童养媳,起五更睡半夜,担水、砍柴、做饭、洗衣样样都干,经常挨打挨骂。15岁,李贞被迫与丈夫举行了婚礼。李贞过上了没有夫妻感情的婚姻生活,但她并没有认命、屈服。1926年春,共产党来了,还成立了妇女解放协会,让妇女翻身做主。为此,她秘密参加了妇女协会,还被选为永和区妇联委员。1927年3月,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“马日事变”发生后,李贞也被列入黑名单,街上到处都是通缉她的布告。婆家因担心株连,申明断绝与李贞的关系,给李贞母亲送去休书。得知消息后,她没有沮丧,因为可以自由自在地投身革命了。毛泽东率领秋收起义部队攻克浏阳后,李贞立即参加了浏东游击队,此后参加了秋收起义、湘赣和湘鄂川黔根据地历次反“围剿”斗争、红军长征。
1928年,王首道、张启龙攻打张家坊,由李贞扮装新娘,游击队员化装成迎亲队伍,打下了张家坊。1932年,李贞担任湘赣边区红军妇女团团政委。1933年,李贞担任湘赣军区医务学校政委,安福县委副书记,并曾到瑞金党校学习。她还担任红6军团政治部组织部部长、红二方面军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。
长征初期,李贞和甘泗淇喜结连理,这对夫妻一起走上长征之路。长征途中,她怀有身孕,但她凭借惊人的毅力,跨过了金沙江、渡过了大渡河、翻过了一座又一座雪山。过草地时,由于过分劳累、加上饥寒交迫,孩子早产,但遗憾的是夭折于长征途中。李贞由于产后没能休息,再加上伤寒病的侵袭,身体受到了严重的损害,永远失去了生育能力。李贞和丈夫甘泗淇终身未育,但他们抚养了二十多个烈士遗孤。李贞用行动把伟大的母爱无私地奉献给了她的孩子们。
抗日战争时期,李贞先在冀中,后回抗大学习,担任八路军妇女学校校长。以后,历任120师教导团组织科科长、师直属政治处主任、陕甘宁晋绥联防军政治部组织部组织科科长、晋绥军区政治部秘书长、西北野战军政治部直属政治部主任、西北军区政治部秘书长。1951年,李贞入朝作战,获朝鲜二级自由独立勋章。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。周恩来亲手把少将军衔授予她,握住她的手说:“祝贺你,李贞同志,你是新中国第一位女将军!”
1990年3月11日,李贞走完了她的一生。人们为她清理遗物时发现,这位参加革命64载的女将军,除了记录她赫赫战功的勋章外,其他的遗物简单到称得上“一贫如洗”。在遗嘱中,她这样安排了遗物:一根金条捐给自己的家乡浏阳县,一条捐给甘泗淇的家乡宁乡县,用于发展教育事业;存款一分为二,一部分捐送北京市少年宫,一部分作为自己的党费。
供稿人:中共长沙市委党史研究室 王宝山